浙电大〔2004〕69号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迎接教育部

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

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的实施意见


 

 

各试点单位:

为了迎接教育部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总结性评估,进一步推动我校试点的深入开展,现将中央电大在全国省级电大党委书记、校长座谈会上印发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指标与标准(省级电大用)(修改稿)”(以下简称“总结性评估指标”)印发给你们,并对全省电大迎接总结性评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

教育部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总结性评估,是加强现代远程教育宏观管理和指导,探索和建立现代远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体系的重要举措。

评估的目的,是要探索、总结出电大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固生存之本,培发展之元。这次总结性评估,将是对全省电大教学质量、办学水平、社会地位和发展前景的一次全面的验收和评价。通过各试点单位的自我评估和检查以及上级电大的验收,全面客观地总结全省电大在试点中取得的经验,鉴定、推广试点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方向和发展目标,进一步提升全省电大办学理念和办学水平,拓展学校改革发展的思路,探索和完善全省电大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及其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强化、完善现代远程教育四支队伍建设和教学设施的建设与利用,优化教学与教学管理环节,提高教育质量。

二、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理、以评促发展”。

总结性评估的性质:鉴定性、总结性、验收性。因此,这次评估不仅起点高于中期评估,而且评估的侧重点与中期评估相比,有很大的调整,这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即从对试点的认识到对电大总体发展的促进;从试点教学条件的创建到条件的完善和应用;从建立试点规章制度到实施情况的检测和经验的推广;从教学、管理形式的变化到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的确立;从质量保证体系的运作到试点教育的最终质量和效果。

三、评估工作的基本思路

“总结性评估指标”是全省电大各试点单位开展自评工作的主要依据,这个评估指标具有科学性、导向性、可测性和针对性。各试点单位要在深刻领会评估指标内涵的基础上,针对各自承担的试点主要任务,对“总结性评估指标”进行梳理、分解,确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阶段性任务、评估预期目标;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结合中期评估以及几年以来的教学检查和年报年检自查报告,全面地有条理地收集、汇总信息;加强薄弱环节,确立需要重点建设和完善的项目;发现、培育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果,在此基础上开展自查自评。

评估的方法是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领导下,各试点单位自评为主,结合平时的教学检查,历次年报年检、毕业生追踪调查进行,从今年秋季开始教育部将对本科各专业部分课程进行统一考试,统考(包括对目前在校本科生的抽考)结果也将作为评估的内容。

省电大将在各试点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组织专家组对举办本科教育的各试点单位进行复评,对其余试点单位进行抽查。在对各试点单位复评结束之后,完成2004年度试点工作年报年检工作,形成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自评报告,迎接教育部评估验收。

 

四、评估工作的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学习研讨、自评阶段,时间为2004年4月至8月,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

1.各试点单位组织全体教员工深入学习 “总结性评估指标”,明确总结性评估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进一步明确试点的目的、任务和工作方向,对照评估标准,总结试点工作,对已经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鉴定,找出试点工作的差距,进行整改,以优异的成绩接受教育部的评估验收。

2.各试点单位建立迎接评估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提出迎评工作的思路和工作安排,并于2004年6月10日前报省电大评估办公室。

3.省电大拟在6月份举行关于试点项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三个实践模型的专题研讨会,对于试点的重点和难点进行研讨,用以指导试点工作的完善和深入。

4.各试点单位按照评估指标和标准,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提出本单位试点工作的自查报告以及接受省电大评估的申请。自查报告和申请接受评估的请示,于2004年9月10日前报省电大评估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为对各试点单位评估和各试点单位落实整改任务阶段,时间为2004年10月-11月

省电大于2004年9月份,对2-3个试点单位进行试评。

10月中旬起省电大组织若干专家组对各试点单位进行评估,重点是对本科试点单位的评估。

省电大评估结束后,各试点单位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提出本单位整改意见,于2004年12月10日前上报省电大评估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为对全省评估成果验收和资料整理、省电大自评实施阶段,时间为2004年12月-2005年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1.在省电大的主持下,各试点单位于2004年12月25日前完成2004年试点年报年检工作。

2.于2004年12月中旬召开全省试点评估情况交流会,通报评估情况,进一步提出全省电大试点工作的整改意见。

3.收集整理我省各试点单位在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果,于2004年12月下旬举办全省各试点单位教学资源、教学平台、实践教学等成果展示会。

4.2005年1月,聘请省教育厅专家组对浙江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总结性评估进行试评。

5.录制浙江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总结性评估汇报片(VCD)。

6.撰写并向教育部呈交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自评报告。

五、评估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省电大和各试点单位都要建立健全迎评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参加的迎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估办公室。

领导小组的任务是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进一步明确评估的思路和措施,确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阶段性任务、评估预期目标,重点建设和完善的项目。

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评估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研究有关评估工作的文件,发动全体教职员工,提高认识,树立全局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和改革与发展意识,举全校之力,使人人了解评估,人人参与评估,通过各项迎评工作的实施,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加强整改和建设,使试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指标与标准(修改稿)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开放教育试点  总结性评估  实施  意见

  抄送: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4年5月18日印发